拘役釋放後要到派出所報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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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派出所落戶需要材料
上戶口所需材料:1、新生嬰兒(含計劃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應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入戶申請書》。
2、《出生證明》(如:《出生醫學證明》)。
3、嬰兒父或母的《居民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影印件。
4、父母雙方的結婚證:上戶口,需要帶雙方的結婚證,結婚證是判斷父母是否達到結婚年齡,還有就是是否私婚,沒有結婚證是無法上戶口的。
5、戶口登記機關應裁切《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為出生登記的原始憑證。
6、如果是二胎的話,上戶口,就需要攜帶其它的一些材料,社會撫養費的票據,然後開具二胎準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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