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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同居的身份分割財產嗎

不能以同居的身份分割財產嗎

不能以同居的身份分割財產嗎
哪些情況不能分割同居期間的財產

以下一些情況,不應將其取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對待。


(1)雙方同居之前約定了財產歸屬的,如該約定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則應當履行和遵守;


(2)雙方短暫同居(如只有幾個月),經濟上混同程度較低,只有小額往來,對大件財產分割應側重對該大件財產的貢獻大小來酌定所佔份額,一般如達不成協議,只能由法院酌定判決;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與其他異性同居,無論該異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積累的財產均不能按一般共有關係處理,應主要考查雙方對該財產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與其他異性同居,該方將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財產自願與該異性共有,一般應認定無效(因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無權惡意、違背公序良俗地擅自處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與其他異性同居,該方將自己名下純個人財產自願與該異性共有,一般應認定有效(因為任何公民都有權獨立處分完全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


(6)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因人身關係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


(7)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


(8)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取得的共有權屬不明的財產推定為共有財產。


(9)一方同居之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因該個人財產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紅利等),一般仍作為該方的個人財產對待。


(10)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因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為共同的債權、債務,對外仍視為個人債權、債務。


男女同居的不能與結婚相比,此時當事人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此一定要慎重選擇這樣的關係。而要是日後男女分手的話,則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可能就需要進行分割。至於該怎樣分割同居期間的財產,上文中已經為大家做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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