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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撤銷房產抵押流程

民間撤銷房產抵押流程

民間撤銷房產抵押流程
怎樣登出房產抵押?都有哪些步驟呢?
1、進行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先向登記機關進行申請。 2、登記機關受理申請 登記機關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 3、登記機關進行稽核 (1)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 (2)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後,審查相關檔案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3)經稽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屋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登記機關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登記機關立卷歸檔 登記機關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記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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