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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權證可不可以貸款

房地產權證可不可以貸款

房地產權證可不可以貸款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他項權證解押當天過戶可不可以



    不行,因為房產局那邊有抵押備案,必須銀行貸款還清,出示銀行開具的他項權證到房產局辦理好登出抵押登記,會在房產證上蓋上一個抵押注銷章,這樣的房子才可以交易。而且房管局內部還需要對他項權證的檔案進行歸檔處理,可能還需要十五個工作日。


    相關知識:


    他項權證又叫房屋他項權證,住房按揭貸款中,除了三證之外銀行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他項權證。所謂他項權證,是指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產權上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種附屬權利。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局核發的權利證書,如果房屋所有人(或購房者)向銀行申請貸款,就需要將他項權證抵押給銀行方可辦理。申請過購房貸款的朋友,相信對於他項權證都有所瞭解了。但對於他項權證的抵押期限,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


    他項權證抵押期限


    一般來說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他項權證的期限,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他項權證的權利存續期間,兼顧抵押權和典權。若是抵押貸款,則相應的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如是典當,則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項權證還載明瞭“登出時間”,即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項權證為登出之前,抵押權人或典權人(銀行、典當行)可憑藉他項權證相關規定,依法行使他項權利。


    在他項權證滅失時,抵押人(房屋所有人)應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管局辦理撤銷登記。


    綜上所述,如果公民在貸款結束後想要將他項權解除並且要求銀行解除抵押的狀態就需要經歷繁雜的手續並且在法定證明下等待相關檔案的歸檔,所以公民就算著急需要將房屋過戶給交易物件也只能等待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否則就會直接導致過戶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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