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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專利的有效期

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0年。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專利權的期限均自申請日起計算,且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0年。

可見,職務發明專利在某種程度上肯定是和用人單位有關的,最起碼用人單位在該物品創造期間提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其他方面的資源。員工在完成職務發明專利之後,用人單位通常都會給該員工提供一筆豐厚的獎金,發明專利的申請由用人單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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