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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為什麼要等半年

居住證為什麼要等半年

居住證為什麼要等半年
辦個居住證真的要等半年嗎
居住證辦理時限(必須依《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之規定居住滿半年以上):經稽核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發《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申領人領取《居住證》時,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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