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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是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可以簽訂

集體合同是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可以簽訂

集體合同是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可以簽訂
集體合同是否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可以簽訂
1、集體合同是必須經過集體協商才能簽訂的。企業職工一方會和單位協商,而協商一致後的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之後報勞動行政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無異議的就即行生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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