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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共同債務人能否分開起訴

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共同債務人能否分開起訴

共同債務人能否分開起訴,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共同債務人能否分開起訴,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共同債務人能分開起訴。債權人可以起訴全部債務人,也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甚至一個債務人進行訴訟。按照法律規定,共同債務人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每一個債務人都要對債務承擔全部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進行起訴。部分債務人承擔共同債務清償後,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清償義務的人償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條
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範圍內消滅;該債務人可以依據前條規定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範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於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後,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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