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原告律師代理詞 法律 關注:1.25W次 被告委託律師代理詞王鵬律師接受被告某旅遊公司的委託,參加本案訴訟,主要代理意見:1、被告是租用某旅遊汽車公司的車輛在途中發生車禍,導致原告受傷,作為提供車輛的某旅遊汽車公司,是本案的最終賠償責任主體,應當作為本案的第三人蔘加本案訴訟,承擔賠償責任。2、原告依照合同之訴起訴被告,要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標籤: 代理詞 訴訟仲裁 司法文書 原告 律師 合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njpy3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