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與證人證言的區別 法律 關注:1.68W次 證人證言和當事人陳述的區別主要是提供言詞證據的人的身份不同。證人證言是證據的一種。證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向法院或偵查機關所作的陳述。以本人所知道的情況對案件事實作證的人,稱為證人。而當事人陳述,則是案件有利害關係的原被告或者第三人等案件當事人所做出的陳述。 標籤: 訴訟仲裁 證據調查 證言 證人 書證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ndprk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