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違約金律師函 法律 關注:1.39W次 逾期辦證違約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一項與第十九條等法律條款的規定,開發商逾期辦證違約時間從2005年9月27日開始計算。 如果你確實已在2007年9月20日發函給開發商要求賠償逾期辦證違約金(有證據證明的),那你的權利請求就沒有超過訴訟時效。 標籤: 違約金 合同事務 辦證 合同糾紛 律師函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lwk59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