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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錄音能否訴訟時效中斷

電話錄音能否訴訟時效中斷

電話錄音能否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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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中斷打電話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



    打電話錄音可以作為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電話錄音就可以證明,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如果期滿就不存在中斷問題。



    民法總則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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