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

訴訟時效期間打電話算不算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期間打電話算不算訴訟時效中斷

一、訴訟時效期間打電話算不算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期間打電話算不算訴訟時效中斷

打電話提出履行請求,或者打電話同意履行義務等,可以構成時效中斷。關於提出履行請求、同意履行義務,可以打電話實施,也可以用其它形式實施。所以,是否實施導致時效中斷的行為很重要,是否採取打電話的的形式不重要。

需要說明的是,打電話實施導致時效中斷的行為,屬於口頭行為,不易於儲存證據;相比而言,可能採取書面形式,更利於儲存證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594條規定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的訴訟時效為4年以外,沒有另外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二、合同訴訟應向哪個地區的法院提起?

訴訟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否則法院不會受理,訴訟程式也不會啟動。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濟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當事人還可以約定管轄,即合同的當事人在書面協議中選擇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或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約定管轄的不得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院在審理民事糾紛案件時,由於訴訟的時效當事人提出了抗辯了請求,訴訟的時效也是可以中斷的,訴訟時效中斷後就要重新計算。所以不是說訴訟的時效過了還是有補救的機會,但是還是建議當事人儘早在訴訟時效期內處理糾紛。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usong/susongguanxia/l8449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