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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要求返還租賃物 房屋租賃合同未解除

可否要求返還租賃物 房屋租賃合同未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未解除,可否要求返還租賃物
租賃合同未要求返還租賃物
租賃關係終止後,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租賃物還能繼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還應保持租賃物這種適於使用、收益的狀態。

租賃關係終止之時起,承租人即應將租賃物以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按照其性質使用後的狀態返還。在租賃合同定有期限時,應是自期限屆至之時返還未定期限(包括約定不明而又未在事後達成一致協議的視為不定期)的,自雙方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寬展期屆滿時返還在因其他原因而使合同終止的,自終止時即應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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