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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財產劣後分配

破產財產劣後分配

破產財產劣後分配
破產財產如何分配
對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破產財產隨時清償。
然後,有剩餘的,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應付給職工的工資及其他福利、保險、補償等費用;
2、所欠的其他社會保險費用及稅款;
3、其他一般債權。
另,商業銀行破產,在清償工資前,應先清償儲蓄存款本金。
法律依據《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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