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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合同收到的賠償計入收入嗎

終止合同收到的賠償計入收入嗎

終止合同收到的賠償計入收入嗎
公司終止合同的賠償標準
要根據終止合同的原因來確定賠償標準,如果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那不需要賠償,如果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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