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能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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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能不能撤回
要約可以撤回,但必須在要約生效之前撤回。即當事人發出的撤回要約的意思表示的通知需要在該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才能算作是撤回。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
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第四百七十五條
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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