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教育機構拖著不給退款(教育機構不給籤合同)

教育機構拖著不給退款(教育機構不給籤合同)

教育機構拖著不給退款(教育機構不給籤合同)
教育機構拖著不給退款(教育機構不給籤合同)
關於所說的教育機構不給籤合同首,先發票是消費者消費後的憑證,消費者儲存消費的正規發票在出現消費問題時能夠作為消費憑證,是很重要的一個證據。合同是表明交易雙方互相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以及一些特殊的要求規定。如果有簽署合同,那雙方就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承擔責任,消費者在維權時也有更充足的證據。如果沒有合同,只有開具的發票或者口頭協議的話最好選擇錄音或者有第三人在場,保證口頭協議的效用。消費者要求開具的發票也一定要求是官方正規發票,手寫收據等不具有消費憑證的作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9wg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