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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傷保險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工傷保險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工傷保險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工傷保險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工傷保險需要用人單位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在用人單位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依法繳納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溫馨提示】以上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想了解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線上諮詢相關的律師,我們會為您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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