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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職務行為

民法總則職務行為

民法總則職務行為
是否為職務行為?
一房兩賣,肯定有一真來有一假,而假的買賣在法律上首先屬於欺詐,如果該欺詐被單位認可,例如單位收錢,則該欺詐行為屬於職務行為。是單位虛構事實,否則,屬於個人行為。如果該款及時返還給購房者,此時,只屬於民事欺詐行為。如果虛構事實又拒不返還,導致購房者上當受騙,則涉嫌合同詐騙罪。至於是單位詐騙還是個人詐騙罪要具體案情分析。 如果屬於刑事案件,公安應當立案。以公安是否立案作為判斷是否有罪的標準屬於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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