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界碑、界樁罪認定標準 法律 關注:1.66W次 破壞界碑、界樁罪認定標準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邊境管理秩序,犯罪物件是由國家確立的界碑、界樁。 二、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界碑、界樁的行為。三、本罪的犯罪主觀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標籤: 認定 界樁 界碑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5e3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