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五條 法律 關注:3.17W次 婚姻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 【夫妻的自由】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標籤: 婚姻家庭法規 婚姻家庭 婚姻法 第十五條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548zj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