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二十五條 法律 關注:3.09W次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標籤: 婚姻家庭法規 婚姻法 二十五條 婚姻家庭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5kygk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