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使用權質押

使用權質押

使用權質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土地使用權可以質押嗎


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土地屬於不動產,且土地只能屬於國家和集體組織,因此也就不存在質押問題。

以上是對關於土地使用權質押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問題的詳細介紹。從上可知,土地使用權擔保貸款的方式一般是進行抵押,在無法償還欠款時,才能就不動產的經濟價值受償。在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過程中,一個重要的程式就是辦理登記。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線上諮詢律師365有關律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39j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