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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的職權如何行使與限制有哪些

董事長的職權如何行使與限制有哪些

董事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執行機構,享有業務執行權和日常經營決策權。董事長在沒有經過董事會討論並作出決定的情況下,無權擅自召集股東會。但執行董事經公司章程授權可以行使董事會的全部職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董事會的職權為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等。董事長的職權是主持股東會議,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公司法未賦予董事長召集股東會的職權,股東會的召集權屬於董事會。

董事長的職權如何行使與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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