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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決議書的用途是什麼?

股東決議書的用途是什麼?

一、股東決議書的用途是什麼?

股東決議書的用途是什麼?

股東會決議是股東會就公司事項通過的議案。根據議決事項的不同,可將股東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普通決議是就公司一般事項作出的決議,如任免董事、監察人、審計員或清算人,確定其報酬;分派公司盈餘及股息、紅利。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法作出的股東會決議具有法律效力,但股東會作出的決議應當做到決議程式合法、內容合法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否則就可能會影響股東會決議的效力。

二、股東會召開的程式是怎樣的?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職權。以後的股東會會議,公司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謂不能履行職務,是指因生病、出差在外等客觀上的原因導致其無法履行職務的情形。所謂不履行職務,是指不存在無法履行職務的客觀原因,但以其他理由或者根本就沒有理由而不履行職務的情形。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該通知應寫明股東會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地點和目的,以使股東對擬召開的股東會有最基本的瞭解。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綜上所述,股份公司在發展過程中會遇到很多事情,像任免高階管理人員、對外投資建廠及兼併重組等,都要經過多數股東同意,董事長會組織召開股東會議,請參會股東表決。這個形成的股東會決議書就是幫助辦理這些事情的法律檔案。

標籤: 決議書 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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