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店營業執照寫個人名字會吃虧嗎 經營管理 關注:3.11W次 不存在吃虧的說法。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兩個人的合夥投資關係可以以雙方的協議規定,即使營業執照未體現名字的一方依照協議同樣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的義務。《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標籤: 合夥 營業執照 開店 吃虧 經營管理 公司經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ongsi/jingyingguanli/96ng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