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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需要的考勤記錄怎麼取證

仲裁需要的考勤記錄怎麼取證

可以申請調查取證。
根據工作性質的不同,可以保留的證據有很多種形式,如單位的考勤表影印件,以及有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簽名或蓋單位公章,能夠反映勞動者人數的考勤表。在主張權益時可以以此為證,同時結合其他如人證、錄音等證據,作為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

仲裁需要的考勤記錄怎麼取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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