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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傷級別鑑定標準有什麼?

骨折工傷級別鑑定標準有什麼?

一、骨折工傷級別鑑定標準有什麼?

骨折工傷級別鑑定標準有什麼?

五級,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

六級,脊柱骨折後遺小於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並有肢體短縮4cm以上;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雙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以上及咬合關係改變,經手術治療者;

七級,骨盆骨折後遺產道狹窄(未育者);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一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一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無功能障礙者;單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八級,脊椎壓縮骨折,椎體前緣總體高度減少1/2以上者;因開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覆發作者;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後有功能障礙者;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無開口困難,顏面部凹陷畸形不明顯,不需手術復位;雙側多根多處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九級,兩個以上橫突骨折後遺腰痛;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者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著>2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後無功能障礙者。

十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二、超出申請骨折的工傷認定期限怎麼辦?

(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骨折的工傷認定級別是5~10級,勞動者受工傷之後,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工傷認定,超過一定的時間,認定起來比較困難。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員工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有效期限是一年,超過一年不予受理

標籤: 工傷 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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