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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抑鬱症可否享受工傷待遇

患上抑鬱症可否享受工傷待遇

患上抑鬱症可否享受工傷待遇

患上抑鬱症可否享受工傷待遇,工傷賠償法律專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抑鬱症患者殺人,被害方家屬要求附帶民事賠償,誰有義務賠償?

首先要明確,抑鬱症是導致其喪失部分行為能力,還是喪失全部行為能力,還是未喪失行為能力?如果是喪失全部或者說部分喪失行為能力,則其監護人和該名被告人均應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個監護人,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的話,則為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是成年人,則為其配偶,如果沒有配偶,則為其父母,或其他具有監護責任的人。如果沒有喪失任何行為能力,則不存在監護人,故,不存在他人賠償。只能要求被告人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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