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糾紛解答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如何規範物業服務人的管理行為?

如何規範物業服務人的管理行為?

業主委員會通過公開競標選定物業企業,服務事項都是通過合同約定的,每個事項的收費標準事前商量,然後通過合同約定。

如何規範物業服務人的管理行為?

1.物業服務管理。物業服務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2.物業服務管理模式。物業服務管理模式有福利型管理模式和市場化管理模式。市場化管理模式又可分為委託服務型和自主經營型。

委託服務型物業服務管理是指業主將自己的物業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經營管理,是典型的物業服務管理方式。雙方通過物業服務管理合同約定管理服務事項,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實現物業所有權與管理權的分離。按其委託內容又可分為管理服務為主的委託和出租經營與管理服務並重的委託。

自主經營型物業服務管理是指物業業主自己直接對物業實施自我管理經營,其物業業主即物業經營管理人,物業所有權與管理權未實現分離,適用於業主單一、規模較小的物業。

3.物業服務管理的內容。物業管理的內容主要是對物的管理、維護和對人的管理、服務。主要包括:

(1)常規性的公共管理、服務。這是物業服務管理的基本業務內容。其主要包括: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物業公共設施、裝置的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的管理;綠化管理;保安管理;消防管理;車輛道路管理;公共代辦性質的服務;物業管理維修基金的管理;做好管理費用的核收和使用管理;協助政府進行社會管理。

(2)針對性的專項服務。這些服務專案一般不在統一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範圍之內,屬於委託性的特約服務,為滿足業主、使用人的個別需求,受其委託而提供,需由業主單獨提出服務要求並支付服務費用。包括:日常生活類服務,如收洗衣服,代購物品,接送小孩上學等;商業服務類,如商業網點的開發與管理,餐飲及各項經營活動的開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類,如在高階住宅區提供游泳等健身活動場所;金融服務類;代理與中介服務,包括代辦物業的租賃等。

隨著近年來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業主入住小區,此時在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是一定要簽訂相關的物業服務合同的,此時合同中也是需要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物業公司是有義務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的,並且也是有一定的權利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fangchanjieda/fangchanlvshi/j11d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