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糾紛解答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還可以出賣嗎

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還可以出賣嗎

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還可以出賣嗎

一、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還可以出賣嗎

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還可以出賣。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設立該權利期間,產權人可以出賣房屋,但不得影響居住權的正常行使。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簽過購房協議的房子還可以退嗎

簽訂購房協議是否能退,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1、如在起訴前開發商還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麼這份房屋認購書就是無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2、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3、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

4、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銷售)契約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

5、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違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三、房子收房後還可以退房嗎

一般來說,收房後發現有以下情況的,可以要求退房:

1、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我國法律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也就是說,購房者在收房時或入住後認為房屋結構有明顯的質量問題,可以請相關機構檢驗,如果經檢驗確屬主題質量不合格,購買人有權退房並讓開發商賠償損失。

2、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我國相關的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援。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噪聲影響居住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在上面的文章內容中,我們已經解答了關於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還可以出賣嗎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對此有一定的瞭解了。如果本篇文章還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的話,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以線上為您解答。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杭州律師為您線上解答

更多#房產糾紛相關法律知識

1.2w 瀏覽文章房屋產權是怎麼規定的1.6w 瀏覽文章怎麼樣轉讓房屋的居住權1.3w 瀏覽文章民法典規定沒有房產證是否有合法產權1.3w 瀏覽文章房產證沒過戶但有協議有效嗎1.6w 瀏覽文章房貸卡能不能取錢1.5w 瀏覽文章房產證有抵押能夠過戶嗎1.5w 瀏覽文章夫妻間房產贈與會不會要辦理登記1.4w 瀏覽文章無房產證明如何開?1.8w 瀏覽文章房產證抵押後能否辦過戶1.1w 瀏覽文章商品房的質量責任怎麼樣認定1.3w 瀏覽文章房產證抵押能否過戶1.9w 瀏覽文章100萬房產糾紛起訴費用是多少錢1.9w 瀏覽文章房產中介違約責任約定是怎樣的1.8w 瀏覽文章房屋質量有問題業主可不可以拒交管理費1.4w 瀏覽文章房產稅稅率是如何的規定的1.5w 瀏覽文章按揭房未還清如何過戶1.6w 瀏覽文章什麼情況下要進行房產公證1.6w 瀏覽文章房屋欺詐銷售如何處罰1.4w 瀏覽文章民法典規定房屋買賣沒有過戶有效嗎1.4w 瀏覽文章民法典規定有抵押權的房子能夠過戶嗎

更多#房產糾紛相關

諮詢房屋共有人如何設定居住權?4426次閱讀圖文房子設立了居住權,房子賣出後還可以繼續居住嗎可以繼續居住。房子只要設立了居住權,即使沒有房產證,也可長時間乃至終生居住。新業主即便事後獲得不動產證、拿到所有權,也無法改變居住權已經存在的現實,沒有權利趕走居住權人。2023-09-021478次閱讀文章設立設立居住的房子能否買賣2023.03.111753次閱讀諮詢長沙市居住公共設施配置標準是什麼?479次閱讀圖文房子設立了居住權,房子賣出後還有權能繼續居住嗎房子設立了居住權,房子賣出後還可以繼續居住房子只要設立了“居住權”,即使沒有房產證,也可長時間乃至終生居住。新業主即便事後獲得不動產證、拿到所有權,也無法改變“居住權”已經存在的現實,沒有權利趕走居住權人。居住權的期限,可以自行設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終生。如果是終生有效,那麼不到去世,居住權就不會消失。2023-09-091358次閱讀文章設有居住權的住宅可以出租嗎2023.06.091243次閱讀諮詢長沙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設施配置標準是怎樣的?475次閱讀圖文設立居住權的住宅可以出租嗎1、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雙方當事人有約定可以出租的除外,雙方通過簽訂居住權合同設定居住權,居住權是需要通過登記生效的,未經登記,居住權沒有設立。2、居住權是對特定的人所設立的,具有人身專屬性的權利,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3、對於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023-10-18959次閱讀文章設立居住權的住宅可以出租嗎2023.04.101310次閱讀諮詢長沙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設施配置標準是怎樣的345次閱讀載入更多更多

房產糾紛最新文章

建房子質量出問題怎麼辦?1984次閱讀2023.11.19關於房子逾期交付怎麼辦1189次閱讀2023.11.16房屋驗收有質量問題怎麼辦1753次閱讀2023.11.15哪些情況下可以對房屋質量安全鑑定1682次閱讀2023.11.13房產訴訟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1318次閱讀2023.11.13
設定了居住權的房子還可以出賣嗎 第2張
遇到房產糾紛問題本站專業律師 處理更可靠快速諮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fangchanjieda/fangchanlvshi/54lkr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