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法規 >行政法類 >

全國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執行管理暫行辦法

全國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執行管理暫行辦法

全國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執行管理暫行辦法

全國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執行管理暫行辦法

為加強全國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線上平臺”)建設、應用和管理,確保線上平臺逐步完善、穩定執行併發揮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改革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頒佈單位:暫無資訊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暫無資訊

實施時間:暫無資訊

時 效  性:暫無資訊

效力級別:暫無資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國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線上平臺”)建設、應用和管理,確保線上平臺逐步完善、穩定執行併發揮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改革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線上平臺是指依託網際網路和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以下簡稱“政務外網”)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以下簡稱“專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通過線上平臺實現專案網上申報、並聯審批、資訊公開、協同監管,不斷優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水平,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條 線上平臺適用於各類專案建設實施全過程的審批、監管和服務,包括行政許可、政府內部審批、備案、評估評審、技術審查,專案實施情況監測,以及政策法規、規劃諮詢服務等。涉密專案及資訊不得通過線上平臺辦理和傳遞。

第四條 各級線上平臺由網際網路入口網站和政務外網審批監管系統構成。網際網路入口網站是專案單位和社會公眾網上申報、查詢辦理情況的統一視窗,提供辦事指南、中介服務、政策資訊等服務指引;審批監管系統是聯接各級政府部門相關資訊系統開展並聯審批、電子監察、專案監管、資料分析的工作平臺。

利用大資料分析加強監測預測、風險預警,按照精細化管理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充分利用平臺痕跡管理功能,增強透明度,對各個環節做到可檢查、可考核。

第二章 體系架構

第五條 線上平臺由中央平臺和地方平臺組成。中央平臺負責管理由國務院及其相關部門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專案(以下簡稱“中央專案”)。地方平臺負責管理地方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專案(以下簡稱“地方專案”)。

第六條 線上平臺工作體系由綜合管理部門、應用管理部門、建設運維部門共同組成。

第七條 綜合管理部門是指統籌協調推進線上平臺建設、應用、規範執行的部門。負責研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業務規則和標準規範並督促落實,開展績效管理。

中央平臺綜合管理部門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履行地方平臺綜合管理職責的相關單位由地方政府指定。

第八條 應用管理部門是指履行各類專案審批和監管職能,並通過線上平臺辦理和歸集資訊的部門。負責制定相關內部工作規則,編制完善、及時公開辦事指南,包括審批依據、審批內容、受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監管要求、聯絡方式等;及時共享相關事項辦理資訊;為企業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建設完善本部門與審批監管相關的業務系統,指導協調本系統線上平臺建設和執行工作;督促專案單位通過線上平臺及時報送專案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基本資訊,支撐協同監管。

應用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負責辦理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事項。

第九條 建設運維部門是指線上平臺建設、執行維護和資料管理的部門。負責建設與完善線上平臺功能,滿足業務需要;制定執行維護細則、安全保障方案和安全防護策略,確保線上平臺安全穩定執行。

中央平臺建設運維部門為國家資訊中心。地方平臺由地方政府指定相關單位負責。

第三章 專案程式碼

第十條 各類專案實行統一程式碼制度。專案程式碼是專案整個建設週期的唯一身份標識,一項一碼。專案程式碼由線上平臺生成,專案辦理資訊、監管(處罰)資訊,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要資訊,統一彙集至專案程式碼。

第十一條 編碼規則由中央平臺綜合管理部門統一制定。專案應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隸屬關係,分別由中央平臺和地方平臺賦碼。

第十二條 專案已有非線上平臺編碼的,要按照線上平臺統一規則賦予專案程式碼,並與原編碼進行對應。

專案延期或調整的,專案程式碼保持不變;專案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審批、核准、備案的,應當重新賦碼。

第十三條 應用管理部門要推行專案程式碼應用,審批檔案、專案招標投標、資訊公開等涉及使用專案名稱時,應當同時標註專案程式碼。應用管理部門辦理專案相關審批事項、下達資金等,要首先核驗專案程式碼。

第四章 執行流程

第十四條 專案單位線上申報,獲取專案程式碼;各應用管理部門依責辦理,優化服務。各級線上平臺要強化技術手段,支援有關業務實現全程網上辦理。專案單位在審批事項辦結後,要按要求及時報送專案實施情況。

(一)專案申報。專案單位根據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通過相應的線上平臺填報專案資訊,獲取專案程式碼。填報專案資訊時,專案單位應當根據線上平臺所公開的辦事指南真實完整準確填報。線上平臺應當根據辦事指南和專案申報資訊等,向專案單位告知應辦事項,強化事前服務。專案單位憑專案程式碼根據平臺所示的辦事指南提交所需的申報材料。專案變更、中止,專案單位應當通過線上平臺申請。

(二)專案受理。應用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受理審批事項申請,接收申報材料應當核驗專案程式碼,對未通過專案程式碼核驗的,不得受理並告知專案單位。應用管理部門受理後,線上平臺開始計時。

(三)專案辦理。應用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審批事項,通過線上平臺及時交換審批事項的收件、受理、辦理、辦結等資訊,並告知專案單位。

(四)事項辦結。專案審批事項辦結後,應用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辦結意見及相關審批檔案的文號、標題等相關資訊交換至線上平臺。

(五)專案實施情況監測。專案審批事項辦結後,應用管理部門應定期監測專案實施情況,對於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整改。

事前告知專案單位的應辦事項全部辦結後,由線上平臺生成辦結告知書並通知專案單位。

第十五條 線上平臺根據應用管理部門相關事項辦理時限要求,進行計時,並根據實際進度進行自動提示。不納入審批事項辦理時限的相關環節,線上平臺根據應用管理部門提供的資訊調整計時節點。

第十六條 應用管理部門在審批過程中需委託中介服務的,中介服務事項及其委託辦理過程要納入線上平臺執行,接受監督。

第十七條 線上平臺支援各級各部門縱橫協同辦理專案審批事項。涉及中央和地方需要交換的專案及審批事項資訊,應當及時在中央平臺和省級地方平臺之間交換。

第十八條 專案審批資訊、監管資訊、處罰結果等要及時通過線上平臺向社會公開。專案單位可憑專案程式碼查詢專案辦理過程及審批結果。

第十九條 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政務資訊共享平臺以及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相關資訊系統應當依據法律法規並按照許可權與線上平臺開展資料共享與交換。與統計部門的資料共享和交換,應當符合政府統計法律制度。

第五章執行保障

第二十條 建設運維部門要建立健全配套的執行維護管理制度,設定專職崗位和人員安排線上平臺升級改造及運維所需經費,並列入本級建設運維單位的部門財政預算,保障線上平臺安全穩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各級線上平臺要滿足國家資訊保安等級保護第三級的有關要求。建設運維部門要實時監控線上平臺執行情況,嚴格實行安全防護策略,完善資料備份、恢復和容災機制。

第二十二條 各級線上平臺要按照線上平臺統一制定的資料介面規範和資料交換頻率進行對接和資料交換,當資料規範調整時,各級線上平臺要按要求及時進行適應性調整。建設運維部門會同應用管理部門保證資料質量。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各地方應根據本辦法制訂完善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執行管理辦法及配套管理規則,共同加強管理,保證平穩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7年6月25日起施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fagui/xingzhengfa/oox65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