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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侵犯著作權的行為越來越多,方式也多種多樣。而在我國是規定的有侵犯著作權罪的,那麼侵犯著作權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相關知識。

侵犯著作權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依刑法規定,侵犯著作權應承擔下列刑事責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影的;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對單位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

一般情況下,侵犯著作權都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所以在對侵犯著作權罪進行刑事處罰的時候,是按照違法所得的數額來量刑的,而且可以並處或單處罰金。


著作權許可使用的相關規定

什麼是著作權許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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