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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主要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主要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主要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一、智慧財產權主要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術手段。

技術方面的保護是我們接觸較多的,例如我國大都採用的附帶加密狗、加密卡或加密盤、對軟體拷貝或使用進行限制等技術措施等,但同時也給開發工作增加了負擔,給使用者使用帶來不便。而法律方面大多數國家都是通過版權法來提供知識保護的。

但是,隨著技術的進步,這樣的技術保護措施並不是堅不可摧的。技術保護不足以根本保護網路智慧財產權,還更需要法律保護的幫助。

智慧財產權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著作權,包括鄰接權;一類是工業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世界各國對工業產權範圍的理解有所同,“工業產權應作最廣義的理解,不僅應當適用於工商業本身,而且也應當同樣適用於農業和採掘業以及一切製成品或天然產品”。

我國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其中,前三類權利構成了我國智慧財產權的主體,在建設工程活動中也主要是這三種智慧財產權。

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如下:

1、版權與鄰接權。

2、商標權。

3、地理標誌權。

4、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5、專利權。

6、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

7、為披露過的資訊專有權。

狹義的智慧財產權分為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作品版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廣義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及其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權、企業名稱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地理標誌權、產業質量標記權等。

《商標法》第三條,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可以通過技術還有法律兩種方式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內容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保護範圍包括版權與鄰接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為披露過的資訊專有權,地理標誌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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