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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有什麼內容

拆遷協議有什麼內容

拆遷協議書一般情況下應使用省、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文字,其內容主要包括:
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積、地點和層次,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當事人認為應當訂立的其他條款。

拆遷協議有什麼內容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十四條

 行政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做出裁決,應當出具裁決書。裁決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二)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三)裁決的依據、理由;(四)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五)告知當事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複議期限、起訴期限;(六)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名稱、裁決日期並加蓋公章;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不得少於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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