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當眾侮辱算誹謗嗎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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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婆婆當眾侮辱構不成誹謗。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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