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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夥作案如何認定

結夥作案如何認定

結夥作案是刑事訴訟法上的概念,一般理解為既包括犯罪集團等有組織犯罪形式,也包括結合比較鬆散、臨時糾合的一般共同犯罪形式。
“結夥作案”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2、共同作案前有明確的組織、策劃過程;
3、所涉案件事實複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結夥作案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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