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關係如何認定
- 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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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事人間有無書面合夥協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無該合夥組織的登記。
(3)是否有口頭協議。
法律依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全文》 第二十二條
報紙登出登記,以同一名稱設立的報紙出版單位須與報紙同時登出,併到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登記。
登出登記的報紙和報紙出版單位不得再以該名稱從事出版、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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