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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資四百萬怎麼判刑

賭資四百萬怎麼判刑

賭資四百萬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賭資四百萬已經構成了為了營利行為,構成了賭博罪,判刑如下:行為人賭資數額巨大,是為了營利,以賭為業或聚眾賭博的情況。此外,賭資數額巨大還屬於情節嚴重,應當以賭博罪論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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