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賭博14萬怎麼判刑?
- 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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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與賭博14萬怎麼判刑?
參與賭博涉案金額14萬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構成開設賭場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2、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3、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5、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三、賭博罪自首可以減刑嗎?
犯了賭博罪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具體減多少刑期,由法院根據案件的量刑情節與公訴意見、辯護意見確定具體刑期。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組織三人及以上賭博且賭資達到5萬元以上;組織三人以上賭博且累計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立案。若參與賭博金額達到十幾萬的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賭博罪自首的,可以根據具體的情節減輕一定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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