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

承租人是否可以将租赁门面出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是否可以将租赁门面出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是否可以将租赁门面出租给第三人?
律师解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门面出租给第三人。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sg/fangchan/fangwuzulin/o6v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