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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宅基地佔用

未利用地宅基地佔用

未利用地宅基地佔用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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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佔用未利用地觸犯刑法嗎

非法佔用未利用地可能觸犯刑法。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就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342條: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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