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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流轉要經過村委代表會嗎?

集體土地流轉要經過村委代表會嗎?

一、集體土地流轉要經過村委代表會嗎?

集體土地流轉要經過村委代表會嗎?

在集體土地流轉無需經過村委會同意,可以由流轉雙方協商處理,涉及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無需經過村委會同意。因為土地流轉屬於個人行為。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方式有哪些?

1、互換

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户,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國農村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分到了土地。但由於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劃分土地時留下的種種弊病,嚴重製約着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如何讓土地集中連片,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於是互換這種最為原始的交易方式,進入農民視野。

2、交租

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户、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賃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稱“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經營,是指在堅持承包户自願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過程中,實行農村土地經營的雙向選擇(農民將土地入股給公司後,既可繼續參與土地經營,也可不參與土地經營),農民憑藉土地承包權可擁有公司股份,並可按股分紅。該形式的最大優點在於產權清晰、利益直接,以價值形態形式把農户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確定下來,農民既是公司經營的參與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機制的新突破。

需要明確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是村民個人行為,只要雙方簽署的合同真實有效,具備法律效力即可,無需通過村委會的同意。只不過通常在辦理好流轉手續後,要到村委會進行備案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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