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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程序是怎樣的?

南京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程序是怎樣的?

國有土地經買賣、轉讓及贈與等引發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儘快的到國土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而產權證書的內容沒有調整的話,容易引發產權糾紛。那麼,南京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程序是怎樣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做個具體瞭解。

南京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程序是怎樣的?

一、南京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説明變更依據和變更內容,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因土地有償出讓、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出讓、轉讓合同及有關批准文件。

(2)用出讓、轉讓獲得的土地使用僅進行抵押、或因抵押終止引起權利消失的,應提交抵押合同和有關批准文件。

(3)因買賣、轉讓地上建築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等。

2、權屬審核。核實法人身份證明與申請書上的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與委託書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鄰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共同確認變更後新界線、並將調查結果填入調查表內,同時讓相鄰者在表上簽字、蓋章。

3、地籍測量。對變更後新產生的宗地的形狀、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進行準確的測繪、計算;同時對原宗地的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要進行相應的修測。

4、註冊登記。變更登記申請經過變更地籍調查之後,其成果經檢查驗收,達到依據充分、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的要求,便可上報區縣或市人民政府審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户卡。

5、填發土地證書。屬於權屬變更的要更換土地證書。

二、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的意義何在?

1、確定土地使用權權利的歸屬。由於我國對土地權屬的變更採取登記主義原則,這將促使實際的土地權利人為獲得法律的確認,去積極地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2、確定土地使用權權屬的權限範圍

只有經土地登記部門記載於土地登記簿,載明權利範圍,才可明確權利人的權限,確定權利人的權利範圍。

綜上所述,南京市民要變更土地使用權證的,要向區縣的土地局提出申請,提交土地買賣合同、土地使用證等資料。然後土地局會進行審核,進行地籍調查,符合規定的,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併發放新的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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