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證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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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建造或者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往往關注的是房屋所有權證,而忽視了該房屋對應的土地使用權證。我國實行的是土地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制,公民享有的僅僅是土地所有權。我國房隨地走,地隨房走,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是兩碼事,小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程序。
一、初始土地登記
(1)申請登記
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
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核
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
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户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
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二、變更土地登記(過户)
(1)申請變更登記
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協議書或户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變更地籍調查
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併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製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製。
(3)變更權屬審核
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
(4)註冊登記,換髮證書
注消原《土地登記卡》、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更改《土地歸户卡》。收回註銷原《土地使用證》,填寫頒發新的《土地使用證》。
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1)申請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十五日內,憑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申請抵押登記。填寫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書。並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2)地籍調查
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對新設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宗地進行地籍調查。
(3)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人員對抵押設定的登記內容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
經審核符合登記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註冊登記。
(5)頒發證書
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並不是每種登記都是必須的,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準備相應的資料,而且每個地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手續和材料都會有些許不同。沒有土地使用權證會導致諸如拆遷補償損失,無法及時瞭解抵押權設立情況等損失,因此應多留意土地使用權證,降低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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