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徵地補償標準2021是什麼?
- 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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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隨着城市水平的不斷提高,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也在穩步進行着。但是在進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時候,會佔用一些土地。為了讓這些徵收的土地產出的糾紛減少,需要進行土地補償。同時,土地徵收的補償也是每個地方都是不同的。那麼,温州市徵地補償標準2018是什麼?
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就北京外國語大學温州附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北京外國語大學温州附屬學校建設工程。
2、項目用地位置:南白象街道南湖村。
3、批准機關、批准時間、批准文號: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5月9日以浙土字A[2016]-0036號批准。
4、批准徵地面積:項目用地面積:1.0774公頃, 其中:徵收南湖村集體土地1.0774公頃(計16.161畝),其中一般建設用地0.5334公頃(計8.001畝),建設用地(城鎮低效用地A)0.544公頃(計8.16畝)。
二、徵地補償安置依據
《温州市市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辦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號)文件。
三、徵地補償標準:
1、本次徵地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2、徵地補償費用為:120.2378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貳仟叁佰柒拾捌元整),其中:
1) 土地補償費:38.7864萬元。
2) 安置補助費:77.5728萬元。
3) 徵地現場處理包乾費:3.8786萬元。
4) 地面附着物補償費按實另行補償。
3、徵地補償費由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分配。
四、徵地安置措施
1、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本次徵地可安排20人蔘加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標:本次徵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標489.60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五、本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在徵地報批前通過書面送達、公開張貼徵地聽證告知書等形式,告知並徵求了被徵地村的意見,規定期限內未收到聽證申請。
本次公告後,仍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村民委員會為單位,用書面形式送達本機關,逾期將被視為放棄。
六、本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徵求意見並報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本機關組織實施。
對公告涉及徵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申請人可按規定的程序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協調、裁決期間,不影響徵地方案的實施。
七、本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將在本機關入門網站公告公示專欄內予以公佈。當事人有異議的,可在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八、本機關已經與被徵地村、街道辦事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街道辦事處和被徵地村要按照協議規定,落實徵地補償安置工作。
九、公告期10天。
這是一個關於學校建設徵收土地的公告,從這裏就可以大致看出温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了。同時,我國為了能夠在徵收土地的時候減少糾紛,會對土地徵收的補償進行公示。我國也保護公民的利益,公民的土地被徵收了,就一定要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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