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抗辯權
-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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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抗辯權的情形:
1、因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且兩債務間具有對價關係;
2、主張不安抗辯權的一方應當先履行債務,且其債務已屆清償期;
3、先履行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後履行方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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