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事故和醫療過錯最明顯的區別是概念上的區別:醫療事故,指的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過錯,指的是醫療事故以外,由於醫院的過錯,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過錯。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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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登記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法律依據:《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第二十六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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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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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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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注意義務包含一般注意義務與特殊注意義務兩種,一般注意義務一般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利益的高度責任心,對醫療服務工作的敬業、忠誠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而特殊注意義務則是指在具體的醫療服務過程中,醫務人員對每一環節的醫療法律行為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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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
- 30958
- 1、醫療機構應按規定書寫並負責妥善保管病歷。2、當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療糾紛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依法保存可能與患者發生的不良後果有關的藥液、血液等現場實物。患方在場的醫、患兩方共同封存,患方不在場的由該機構醫務部門人員封存,由醫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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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訴訟由醫療機構來舉證。醫療事故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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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內容為醫方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其過錯與患者的後果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及過錯參與度,如構成傷殘傷殘等級進行鑑定。法律依據:《最高法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委託鑑定書,應當有明確的鑑定事項和鑑定要求。鑑定人應當按照委託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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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醫療是一個十分複雜的特殊行為,究竟是什麼時間受到的侵害,以及是不是受到侵害,並不是一般人都能夠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所以一定要仔細把握。另外,知道或應當知道還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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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構成醫療事故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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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醫療糾紛的法律途徑:一、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二、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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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賠償標準不定。首先需要確診過敏源就是美容院的產品才行。法律依據1、由違約行為而產生的美容法律糾紛及承擔的責任美容服務是一種合同法律關係,是服務合同關係。所謂服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務行為或客觀特定的服務活動,另一方須支付服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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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為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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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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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屬提出醫療事故爭議;二、家屬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三、接到醫療事故鑑定書後,根據鑑定結果,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賠償,也可以申請衞生局調解、或者申請由法院判賠;四、任何糾紛解決後,各醫療單位必須在7日內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市衞生局,包括糾紛發生經過及處理結果、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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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堅持不以醫療事故鑑定為前置的原則最高法院規定,審理醫療糾紛案件不再以醫療事故鑑定為前提,並不僅只是個程序上對當事人的安慰,給一個平息不滿情緒的緩衝,而是對過去這一作法的否定。2、堅持醫患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醫生是醫院的主宰,是患者的上帝。可以説是掌握着患者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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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錯是侵權行為學的一個概念,包括故意和過失。醫療過錯也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為的損害後果,而積極追求這一損害後果發生的心態;間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為的損害後果,而放任這一後果發生的心態。無論哪一種故意,放在醫療行為中,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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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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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雙側輕度不完全性面癱,無功能障礙;2、面部輕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側眼瞼有明顯缺損或外翻;4、拔除健康恆牙;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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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願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籤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説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於改善醫患關係,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衞生...
- 3900
- 1、醫療責任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事法律規範,過失地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2、醫療技術事故,是指因技術失當而違反醫療操作規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3、醫療差錯。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頒佈實施之前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對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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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糾紛的解決方法:1、發生醫療糾紛的,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到衞生行政部門的處理,對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衞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受理;3、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4、以上方法都沒有解決的,可...
- 18985
-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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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醫療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和社會的公共安全,由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2條: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第303條:根據本章規定對精神病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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