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延履行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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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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